消防工程師證報考條件及考試科目消防工程師103
一、考試科目設置
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:
考試日期
考試時間
考試科目
11月12日
09∶00—11∶30
消防安全技術實務
14∶00—16∶30
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
11月13日
09∶00—12∶00
消防安全案例分析
二、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
《消防安全案例分析》科目為主觀題,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;其余兩科均為客觀題,在答題卡上作答。
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:
1.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(試卷)和作答須知(答題卡),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;
2.使用規(guī)定的作答工具作答;
3.在答題卡指定的區(qū)域內作答。
應試人員應考時,應攜帶黑色墨水筆、2B鉛筆、橡皮、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。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(tǒng)一配發(fā),考后收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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