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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工程師證報考條件及考試科目消防工程師103

  一、考試科目設置

  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:

  考試日期

  考試時間

  考試科目

  11月12日

  09∶00—11∶30

 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

  14∶00—16∶30

 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

  11月13日

  09∶00—12∶00

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

  二、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

  《消防安全案例分析》科目為主觀題,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;其余兩科均為客觀題,在答題卡上作答。

 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:

  1.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(試卷)和作答須知(答題卡),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;

  2.使用規(guī)定的作答工具作答;

  3.在答題卡指定的區(qū)域內作答。

  應試人員應考時,應攜帶黑色墨水筆、2B鉛筆、橡皮、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。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(tǒng)一配發(fā),考后收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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